社團博覽會

社團博覽會保證金繳交與動態舞台表演須知

社團博覽會保證金繳交與動態舞台表演須知

社團博覽會保證金繳交

本會謹訂於9/9(三)- 9/11(五) 18:30-21:00,於活動中心二樓社聯會辦公室收取社團博覽會保證金與本學期社聯會費。

校內正式社團報名者,需繳交新台幣100圓社聯會費,以及新台幣1500圓保證金。若未違反保證金規則所列載之情事,保證金將會於活動結束後退還。

非正式社團、或校內外其他單位報名者,需繳交新台幣500圓報名費,以及新台幣1500圓保證金。若未違反保證金規則所列載之情事,保證金同樣將會於活動結束後退還。

動態舞台表演須知

  1. 本次動態舞台表演時間,每個社團以20分鐘為限。
  2. 若需撥放音樂,將統一由主辦方設置之電子設備播放,請各社團務必指派一人負責音樂撥放事項,並提前將需要播放的音樂轉為mp3檔,詳細繳交時間與信箱將另行通知。
  3. 設博前一星期左右將舉辦行前會,請所有友報名動態舞台的社團都務必參加,詳細時間與地點將另行通知。會議中將詳細告知本次活動之規則,未與會者將視同同意遵守本次活動規則。
  4. 如現場突發狀況不適合繼續表演,包括但不限於天候不佳、器材故障、緊急事故等,主辦單位有權逕行調整、暫停或終止表演,參加者不得提出異議。
  5. 表演社團人員須於表演前於動態舞台旁中控台報到,並且各表演項目所有表演人員至遲於預定表演開始時間前二十分鐘至動態舞台旁準備。
  6. 社團彩排期間僅能進行走位確認與試音。有申請進行彩排者,請於預定彩排時間開始前5分鐘到場準備。彩排預定開始時間三分鐘內若未到場開始彩排,即視為放棄彩排,不得事後要求變更時間或是增加彩排。
  7. 若表演社團或其所屬人員有以下行為,將依社聯會規定扣保證金,其額度由社聯會決定:
  • 用手拍擊或摔落麥克風。
  • 於器材通電開啟後未經允許移動器材。
  • 活動前提交之表演資訊與實際活動時之流程或場地配置不符。
  • 活動當日要求增加器材。
  • 擅自操作或毀損活動主辦方配置之器材。
  • 活動當日無法聯絡社團負責人以及該表演負責人。
  • 表演實際進行時間與事前提交之時間相差過大,包含時間過長或過短。
  • 未於表演開始前指定時間抵達指定地點進行準備,或是未到場進行表演者。
  • 於表演時程發布後要求更改或退出者。
  • 活動期間有不適當之行為,經主席團認定應扣取保證金者。
  • 其餘經主席團決議應扣取保證金之事宜。
  1. 需要播放音樂而未繳交音樂檔,視為放棄演出。
  2. 表演期間若因表演人員操作不當導致器材嚴重損毀者,將通報學務處學生活動發展組,並由校方決定後續處置事項。
  3. 若表演社團或其所屬人員在表演中有不當行為,有違反法令或本校校規之虞者,本會依規定將通報校方。
  4. 若表演社團或其所屬人員違反以上規定,社聯會得酌情處分與扣除保證金。